伴隨著社會老齡化提高,社會發展與家中壓力加劇,失能老人、失智老人長期性護理診斷也日漸突顯。老人親屬長期性照顧,壓力下心力憔悴,也難以全身而退資金投入到社會發展生產制造日常生活之中。
因而,《南京市養老服務條例》第二十六條要求,對長期性必須親屬家居照料的失智、失能老人老人,所在城市民政部門行政部門主管機構根據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方法,分配老人短期內搬入養老院,或是由社區養老服務機構上門服務出示臨時性或是短期內照料服務項目。
早在2018年,南京民政就剛開始探尋在全省進行喘息服務,會與財政局協同頒布文檔《養老喘息服務和老年人購買緊急呼叫服務補貼辦法(試行)》(寧民福[2018]81號),按每日不超過150元的規范,每一年為由親屬照顧的中重度老人護理出示半個月的完全免費照料,讓老人親屬在長期性疲倦照顧和心理壓力里能“喘一口氣”。
(一)受照顧的老年人:另外具有下述三個標準:
60歲之上;
截至申請辦理之日前6個月均在家中定居;
依照《關于印發<南京市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試行)>的通知》(寧民規[2013]花了7天時間)文檔,工作能力評定得分不少于八十分,且具有下述標準之一:
(1)邏輯思維作用比較嚴重阻礙,徹底不可以自動化控制和自立上廁所者;
(2)因各種各樣緣故長期臥床不可以下床走動者;
(3)不可以自立飲食搭配,一日三餐需幫助者;
(4)眼睛失明或肢體殘疾,作用比較嚴重缺失,日常生活需特殊政策者;
(5)身患比較嚴重病癥,病況平穩需肯定臥床不起者;
(二)照顧老年人的親屬:
親屬就是指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外祖父母,直系親屬,兒女、小孫子女,外孫女,父母與養兒女,養爺爺奶奶與養小孫子女,有養育關聯的繼爸爸媽媽與繼子女。截至申請辦理之日該親屬已持續在家中照顧老年人達6個月。
南京范疇內AAA級之上級別的養老院和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均可承攬服務項目。
老年人搬入養老院的,依照目前搬入養老院的服務項目內容出示。
老年人在家里接納服務上門的,依照《關于印發南京市家庭養老床位試點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寧民規[2017]2號)相關服務規定,服務項目內容以“不用親屬參加”為基本準則,出示24小時裝包式服務項目,實際服務項目內容由服務項目機構和老年人家中在經費預算規范范疇內依據老年人失能老人的具體情況簽署服務合同。服務項目機構不可再行向老年人扣除診療和本人日常生活以外的其它雜費。老年人(或其家中)與社區養老服務機構能夠在全省范疇內開展雙向交流達到服務項目,未達到雙向交流意愿的,由街道社區帶頭融洽。
向街鎮提交申請;
街鎮審理和評定;
在本小區公示公告7天;
機構老年人家中與養老服務機構雙向交流,彼此明確后,簽署服務合同。雙向交流失敗的,由區民政或授權委托第三方帶頭融洽,依然失敗的,可與老年人家中溝通交流,視情出示等價的服務上門,并簽署服務合同,服務合同需經區民政審批。
現階段,南京現有2000多名老人享有到此項服務項目,養老服務喘息服務不但在服務項目目標上從老年人擴展到兼具親屬;也是從過去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朝向艱難兜底老年人擴展到面向全國老年人,與經濟發展情況不相干,造福了大量老人護理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