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有關提升 養老院服務水平的關鍵重要批示,加速創建我省統一的養老院產品質量標準和評價指標體系,完善養老院整治提高和安全防范措施常態化,依據國家民政部有關養老院級別鑒定的部署工作,近日,省民政廳下發《江蘇省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管理辦法》),是全國各地省部級方面第一部有關養老院級別鑒定工作中的行政規章,為我省養老院級別鑒定工作中的進行出示了制度保障。
從高到低先后為五級、四級、三級、二級、一級五個級別,有效期限為三年。
《管理辦法》共有七章四十二條,標準了養老院級別鑒定的目標標準、鑒定機構、鑒定程序流程、逃避核查、復核工作中、監管等內容,確立了同意申請辦理、等級分類鑒定、動態管理的養老院級別鑒定體系管理。
根據養老院級別鑒定和規范化管理,確立客觀性、公平、全透明的點評規范,區劃社區養老服務發展趨勢層級,標準養老院經營管理,正確引導養老院出示更為高品質的服務項目,考慮眾多老人日益提高的多層面、多元化社區養老服務要求。
我國將以當選國家民政部養老院級別鑒定體制機制創新地域為突破口,促進養老院級別鑒定工作中提質擴面,完善級別鑒定結果與養老院政策扶持掛勾規章制度,全方位提高社區養老服務質量,勤奮促進我省社區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